[中國時報2005年09月30日報導]

1、雷老虎的原型——總華探長呂樂

華探長履歷表(華探長指當年四大華人探長)

姓名:呂樂(人稱「樂哥」、「阿直」——阿叔的潮州語)

服務警隊年期:一九四○至一九六八年

離職前職級:九龍總華探長(曾與藍剛對調港島及九龍駐守警區)

廉署行動:於1976 年11 月 4日發出通緝令,至今有效。

目前情況:與太太蔡珍居於台北敦化路的自置物業。

劉德華主演的《雷洛傳》講的就是呂樂的故事。雷洛原型為呂樂,當初中國星要拍時,曾去台北拜訪仍在世的呂樂,他不同意用真名,故用了雷洛。至今,呂樂仍不高興,說劉德華仍未去拜訪他。


呂樂最大的娛樂就是平時偶爾和幾位過去同樣「落難」台灣的前部屬及探長飲飲茶,其中包括港星曾志偉的父親,擔任過軍裝警署警長的曾啟榮,而曾啟榮同樣的也還遭廉政公署通緝當中。

5億探長雷老虎 現身東區

10月上旬,帶著涼涼秋意的台北東區街頭,1位頭髮花白的老翁,在人群中拄著柺杖,緩緩走進台北市立仁愛醫院,搭電梯直上6樓物理治療室。

戴志揚/調查採訪

「呂伯伯,您早,今天那麼早就來喔,膝蓋有沒有舒服一點」,護士親切的打著招呼。這位在醫院人稱呂伯伯的老翁,馬上親切微笑的點頭稱「好,好」。

護士及物理治療師渾然不知,這位他們口中和藹的呂伯伯,竟是民國50年代叱吒九龍、港島地區,黑白兩道聞之色變的總華探長,人稱雷老虎的「5億探長」呂樂。

這位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來通緝時效最長,目前仍未撤銷通緝的探長,25年來用著呂樂本名,隱居在台北市東區,由於台灣與香港並無引渡條約,通緝對呂樂來說毫無影響,每天過著閒適安逸的生活。

今年已經高齡84歲的呂樂,雖然頭髮花白,除了膝蓋長骨刺影響行走外,身體還是硬朗,每天依然梳著整齊的如當年的公務員西裝頭,聲如洪鐘,但豪氣神態不減當年。

回溯過去,民國29年呂樂從制服警員幹起,一路幹上便服刑警;民國47年升任新界區總華探長,隔年又升任香港最繁華地區港島及九龍區的總華探長,位高權重,在香港無人不知,縱橫黑白兩道呼風喚雨,家產迅速累積。

民國57年,當時48歲的呂樂急流勇退,卸下人人稱羨的港島及九龍區總華探長職務,靠著名下不動產收房租,過著舒適的退休生活。

民國63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呂樂成為頭號查緝目標,當時呂樂便帶著8名子女及妻子蔡珍1家人,急急移居加拿大定居,民國68年買下台北市東區敦化南路公寓豪宅,自此定居台灣,長年與現年77歲的愛妻蔡珍同住。

呂樂目前在台灣的親人只剩妻子及小女兒,小女兒據稱在某公家機關擔任公務員,其餘7位兒子都留在加拿大。

呂樂在台灣過的生活,幾乎只能用「低調」、「節儉」形容,甚至有就像「自我軟禁」般,不太常與外界聯繫。

目前居住的敦化南路豪宅雖然位處東區精華區,但也是超過30年屋齡的老公寓,鄰居表示,這麼多年來,他們並不知道呂老先生就是電影中的「5億探長」本人,如今知道和電影中的傳奇人物生活了20多年,實在感到相當驚訝。

鄰居說,呂老先生平常沒有什麼嗜好,以前還會偶爾與愛妻外出散步,但是近年來因為腳好像有問題,所以比較少出門,以前每天都還要去仁愛醫院復健,現在是一個星期3次前往仁愛醫院做物理治療。

呂樂目前生活不奢華,連剪個頭髮都是在仁愛醫院地下室的理髮部解決,理髮部的「歐巴桑」也說不知道呂樂是什麼身分,也不知道什麼是5億探長。

呂樂最大的娛樂就是平時偶爾和幾位過去同樣「落難」台灣的前部屬及探長飲飲茶,其中包括港星曾志偉的父親,擔任過軍裝警署警長的曾啟榮,而曾啟榮同樣的也還遭廉政公署通緝當中。

香港電影「5億探長雷洛傳」拍了3部曲,至今仍在各大電影台重複播放,片中詳盡描述呂樂傳奇的警界生涯,民眾對於主角探長雷洛即使相當感興趣,但卻無法得知世間是否真有其人。

坊間有許多對於呂樂的傳聞,有人說他定居加拿大,有人傳聞他已經身故,甚至說他當初是做漁船偷渡到台灣,但現在證實,這位台灣民眾耳熟能詳的5億探長雷洛,不但合法來台,還在台北市頤養天年,或許有緣分的話,還能在街頭巧遇這位電影中的傳奇人物。

蔡旻岳/調查採訪

「深居簡出、行事低調、沉穩內斂、穿著樸實、出手闊綽」,海豐同鄉會陳姓老鄉簡短的幾句形容詞道出呂樂在台灣落腳後不招搖的行事作風。

從香港跑到台灣後,原本叱吒風雲的雷洛也隱姓埋名,像個武俠劇中退隱江湖的武林高手,將雷洛改名為廣東話發音極為相似的呂樂。

過去20幾年來,呂樂只要是同鄉會的定期聚餐、香港好友來台聚會,幾乎都會偕同夫人出席,餐會結束,出手大方的呂樂總是成了東道主,讓大夥感覺出他有股重情重義的江湖味道。

至於談到電影中5億探長雷洛傳的傳奇故事,呂樂的同鄉好友突然會心一笑,不過據好友私下聊天,雷洛傳與當年實際社會型態應該八九不離十。

肅貪 廉政公署追呂樂
戴志揚/調查採訪

民國50及60年代,香港經歷了急劇的社會轉變,人口急速增多,經濟蓬勃發展,社會同樣的也迅速改變。


但是當時香港的社會及政府資源根本不及應付當時社會的快速改變,在這種環境下助長了貪污的歪風,市民為了維持生計及快速取得應有的服務,只好被迫用「走後門」的方式。當時「茶錢」、「黑錢」、「派鬼」等各種代替賄賂的名堂不斷出爐,市民不僅熟知門路,甚至將賄款當成生活中的一部分。

當時貪污在公共服務機構中相當嚴重,例如救護人員送病人就醫前要索取「茶錢」,消防隊員開水喉滅火要收「開喉費」,醫院病人也要「打賞」給打掃的清潔婦,才能取得開水和便盆,所以當時市民只要使用公家機管的資源,賄賂成了必要條件。

而貪污在警察單位中更為嚴重,當時受賄的警務人員包娼包賭,販毒賭博樣樣來,造成社會秩序失序,市民苦不堪言,這時才真正感受到貪污的禍害。

即使貪污已成當時香港最嚴重的社會問題,但是香港政府依然束手無策,在民國60年初,社會輿論強大的壓力與公眾人士向政府施壓,終於逼得香港政府採取手段。

民國62年,香港總警司葛柏被發現財產竟然高達430萬港元,當時律政司要求葛柏說明財產來源,葛柏竟立即潛逃英國,這時囤積以久的民怨終於爆發,引發大規模學生及民眾上街頭抗議,要求港府將葛柏緝捕歸案。

於是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銜命組成調查委員會,調查葛柏潛逃之事。在第2次報告中,百里渠爵士清楚且明白,指出「有識之士認為除非反貪污能脫離警方獨立,否則民眾永遠不會相信政府有心肅貪」。當時港督迅速接納意見,並在立法局會議上,主張成立獨立的反貪污組織。

民國63年廉政公署正式成立,首要之務就是將葛柏逮捕返港,終於在64年將葛柏引渡回香港,被訴串謀貪污及收賄罪名成立,判刑4年,葛柏事件也暗中引起廣大的社會革命,接下來廉政公署對警署的一連串查緝動作,引發了後續的總華探長〈5億探長〉呂樂及大規模警務人員逃往海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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