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的歷史大概是屬一屬二長遠的,其爭議性只怕也是最高的。說起來,大麻與菸草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的服用方式,都是以吸入乾燥葉片的燃燒煙塵為主。然而在現代社會,菸草是合法販賣的商品,大麻則是管制的藥物。抽菸的癮君子,可在自宅或允許吸菸的公共場所盡情吞雲吐霧,吸食大麻者,則必須偷偷摸摸進行;如不幸被執法人員發現,雖不至於身敗名裂,也免不了要罰款坐牢。其中差別之大,不免讓人尋思:究竟是大麻得到了過於嚴苛的對待,還是菸草取得了過度的寬容?
早在幾千年前,人類就已曉得大麻這種植物的多重用途,菸草根本沒得比。在人造纖維出現之前,由大麻纖維製成的麻繩及麻布,是人類衣物最常用的材質之一;大麻的種籽也可以食用及榨油。因此,大麻這種一年生的草本植物,會成為古代中國的五種主要作物之一,不是沒有道理。歌詠田園景緻及生活的古詩詞裡,也留下不少大麻的蹤跡;孟浩然的「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是其中最膾炙人口的一則。
大麻的藥物性質,早在《本草綱目》中就有記載,相傳三國時代的華陀即以大麻製成麻藥,在手術中使用。不過,大麻葉以及雌株未受孕的花苞當中也含有某種成分,可造成吸食者產生輕微的欣快、麻醉感以及幻覺。為了精神作用而吸食大麻的行為,主要盛行於印度及阿拉伯世界,直到十八及十九世紀才傳至歐洲及美洲,比起菸草來,還算是相當晚近之事。
所有受人青睞的植物及其製劑,無論是罌粟、菸草、咖啡豆、茶葉還是古柯葉,都含有某些作用於人體系統的化學成分,可造成興奮、麻醉,或是快樂、迷幻等感覺,大麻也不例外。
造成精神作用的大麻主要成分,稱為四氫大麻酚(delta-9-tetrahydrocannabinol, THC),具有三個六碳環組成的結構。THC的性質與之前的精神作用藥物(例如嗎啡、尼古丁、古柯鹼等)都不相同,屬於脂溶性而非水溶性,再加上其相關的衍生物質多達六十種之多,因此,從十九世紀中葉起,就陸續有英國及美國的化學家著手分離純化的工作,但直到一九六四年,才由兩位以色列的化學家確定了造成大麻藥理作用的主要成分是THC。再過三年,人工合成的THC也得以問世。
曉得了THC是造成大麻精神作用的「元兇」之後,大麻的藥劑學及藥理學研究也才有了大幅的進展。前者是嘗試製造具有鎮定止痛、但無精神副作用的THC類化合物;後者則致力於了解THC對人體(主要是神經系統)的作用機制。經由這兩方面的努力, THC在腦中的作用點,也就是位於神經細胞表面的大麻素受體分子,於一九八八年得到發現,其原理與一九七二年在生物體內發現的第一個鴉片類受體,可說如出一轍。
接下來,科學家也提出與當年鴉片研究相同的推論:生物體顯然不是為了大麻才擁有大麻素受體的,其本身就應該有作用於上述受體的內生性大麻素。果不其然,內生性大麻素也於一九九二年從豬腦萃取出來,是一種不飽和脂肪酸的衍生產物,取名為安南得邁(anandamide)。所有經過檢驗的哺乳動物(包括人)腦中,都有安南得邁的存在,同時也具有與THC幾乎完全相同的藥理作用;只不過注入體內的安南得邁很容易就遭到代謝分解,效用反而不如THC持久。
那麼,內生性的大麻素系統究竟所司何職?對於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理想的答案。我們只有從藥理學的研究,曉得大麻素對於身體動作、體溫、痛覺、血壓、心跳、認知,以及生殖系統等,都有抑制性的作用。通常,大麻素受體位於許多神經的末梢,得以影響許多其他神經遞質的分泌;因此,內生性大麻素系統的作用,不像一般的神經遞質系統具有較高的專一性。希冀製造只有某些作用(例如止痛),而無其他副作用(好比身體僵直、低血壓、幻覺等)的大麻素類化合物,還有好長的路要走。
當初,十七世紀英國的羅利爵士將菸草從美洲引進歐洲時,有人笑他說:要人點燃一管菸草,並將燃燒的煙吸進肺裡,只怕有點困難;結果可是一點問題也沒有,原因在於抽菸會讓人上癮。研究顯示,菸裡的尼古丁,可是要比嗎啡還容易造成上癮。那麼,吸食大麻也會讓人上癮嗎?這個問題曾經有過許多爭論,但有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吸多了大麻也是會讓人上癮的,雖然程度不如菸草強烈。
其實,抽菸或抽大麻的最大問題,倒不在於吸入的尼古丁或大麻素,而是葉片燃燒時放出的好幾千種化學物質,其中許多都具有致癌性。還有,一般人吸食大麻,多由三五好友傳著輪流享用,並且將大麻煙塵吸入肺部的程度,比香菸還要來得深且久。因此,回到一開始的問題:究竟是我們對菸草太過寬容呢,還是對大麻過於嚴苛?想必讀者心中已有答案。
- Dec 19 Tue 2006 12:18
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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