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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看到電腦上msn有一位很久不見的前同事小紅(註),傳了一個訊息過來。
「xx公司的總經理今天打來,說要拜託我們公司幫忙他們,替他們在北部做市場!」

這種事情好像沒有什麼好說的,不過以前我們一起在那xx公司上班。
然後總經理答應要給的獎金,卻賴皮反悔,推的一乾二淨。
算一算,每個月少了1萬6000元。
等於我們好幾個月來所做的新增業績,都是白工。
我跟小紅因為這件事情,跟公司有爭執,當然,老闆反悔了就算。
小職員只能被欺負,當初沒有要求公告,或是書面協同,只能說是自己的問題。
但是,話說回來,要求公司上層白紙黑字,也是不太可能的。

我們因此,決定辭職!
不想在沒有誠信的老闆底下做事。

總經理還說要找我們談談,想挽留我們。
不過,卻約在新竹,而不是等他上來分公司時再跟我們約時間。
我們已經都交接好,也辭職了。
所以變成要專程下去新竹。
我們覺得他很沒有誠意,並且相信去了也只是被敷衍一番。
也因為之前已經談過多次。對方口頭又答應後,之後還是不給錢。
然後怕我們去業界放消息,說某某公司很沒品,不要相信的惡狀。
其實我們根本就沒有這個打算,真是什麼樣的人就會懷疑什麼樣的事情。

那我們就這樣算了,從此我做別的行業,小紅透過就客戶轉介紹去同產業其他的大公司。

幾年以後,小紅負責了該公司的某業務。
在XX公司的同類品項有著決定權。

然後也知道xx公司的狀況是每況愈下,越來越不好。
接著,就發生了這件事情。
那不要臉總經理,打給小紅的上司。
說要約見面,然後上司全權委給小紅處理。
也可以說”小紅說了算”就是了!
如果小紅說ok,那xx公司就或許可以起死回生。

但這個狀況,我跟小紅不用討論就有共識了:
“選擇不幫忙,讓他們順其自然,自生自滅。”
風水輪流轉啊!

我請小紅到時候跟對方關鍵會談,攤牌時,要幫我錄音。
這樣我才聽到到當時大快人心的對話。

你不仁,我不義。乃天經地義!
我們沒有辦法對方欺負你,然後還對人家好。
這次等待多年的報復行動,決不手軟。

這也提醒了自己很多事情,看著別人犯錯總是會讓你在做錯事之前多深思熟慮的。

註:另一個小紅,not me…


C-マンショ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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